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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学院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时间: 2023年03月16日 14:54 作者:  点击:[]


电力学院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分析培养目标与工作5年左右校友成就、学校人才培养定位、社会经济发展、专业领域、行业需求等吻合度,定期评价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内容包括总体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和分项目标的合理性评价两部分,其中总体目标的合理性评价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1.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

2.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

3.培养目标专业领域是否明确;

4.培养目标是否具有清晰的职业特征;

5.培养目标是否能够体现专业特色。

二、评价方法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通过毕业生调研、用人单位调研、行业企业专家调研、校友座谈会等方式开展。

1.毕业生调研

将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通过网络或现场发放形式发送给相应毕业生,进行毕业生工作情况、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工作情况、知识和能力培养以及课程设置等评价,分析毕业出口能力与目标期望的吻合度,据此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2.用人单位调研

向用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用人单位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达成情况评价、毕业生评价、企业需求和对人才培养的建议,分析用人单位人才需求、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吻合度,据此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

3.行业、企业专家调研

通过邮件、电话、走访和学术会议、专家讲座的形式,听取行业企业专家、学者对于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和建议;由学院领导带队,组织部分专业教师深入企业进行访问,听取企业对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评价意见,以此分析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4.校友返校日座谈会

利用每年的校友返校日、毕业生回校活动,由专业系主任主持,组织校友、班主任、任课老师参加毕业生座谈会,获取毕业生信息。通过校友对专业设定的培养目标是否适合行业发展的意见,分析培养目标与行业发展需求吻合度、据此评价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

三、评价周期

1.各专业应每年采集毕业生反馈意见,每两年对毕业5年左右的学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培养目标修订周期为两年一次微调,四年一次修订,对反馈问题比较集中的个别专业,专业负责人可以提前提出评价与修订。

四、评价机构

各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小组组长,各专业系主任为副组长,评价小组的成员为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和企业、行业专家。

五、评价结果的利用

各专业根据收集数据进行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分析、形成《校外信息反馈报告》,经专业建设研讨会研讨,形成《持续改进报告》,提交持续改进研讨会,作为培养目标修订的依据。

六、评价流程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七、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