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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4:47 作者:  点击:[]


电力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适应现代工程教育,规范我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过程及评价支撑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原则

课程体系设置应能有效支撑专业的所有毕业要求,符合学校对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指导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电力类补充标准、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并充分考虑专业特色。

二、组织机构

各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小组组长,各专业系主任为副组长,评价小组的成员为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和企业、行业专家。

三、评价周期

与培养方案制(修)订同步进行。

四、合理性评价方法与要求

1.课程体系制(修)订流程

专业课程体系评价以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为依据,结合往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调查问卷,以及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获得的任课教师、行业与企业专家意见,分别从课程体系设置能否有效支撑专业的所有毕业要求、是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是否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电力专业补充标准、能否体现专业特色等方面进行评价。最终由专业负责人完成课程体系持续改进报告,上报二级学院。

2.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遵循产出导向教育的反向设计原则,以落实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观测点的支撑,最终实现毕业要求达成为目标。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在学院的统一管理下完成,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同时制定符合课程体系和课程目标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课程目标与所支撑的毕业要求观测点的对应关系合理;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能有效支撑课程目标的实现;课程考核方式能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

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时,必须明确以下三个支撑关系:明确课程目标对专业毕业要求观测点的支撑关系;明确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明确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

在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中,要求包含以下五个要素∶课程目标、课程培养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观测点的支撑关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包括主要教学内容(含实验)、教学方法、学时分配等;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要求做到考核评价易衡量,考核评价有依据,考核评价针对课程目标;指明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

3.评价方法过程

9月初召开持续改进研讨会,由专业负责人执笔形成课程体系持续改进报告,提出课程体系修订意见。

9月份中下旬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与专业建设委员会联合例会,对修订后的课程体系进行审定,上报教务处批准实施。

4.评价标准

① 课程设置是否体现专业定位与特色。

② 满足通用标准学分比例要求: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至少占总学分的20%;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 15%。

③ 满足专业补充标准中对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知识领域的要求,以及对实践环节课程设置的要求。

④ 课程体系能否对毕业要求观测点进行有效支撑,每项毕业要求是否有合适的课程支撑。

⑤ 是否根据持续改进报告中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⑥ 课程教学大纲是否能体现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课程教学内容对课程目标的支撑;考核方式、内容、评分标准是否能证明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是否有不同类型课程承担“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培养的任务。

五、评价结果利用

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评判,修订课程体系与教学大纲,使之满足上述六项标准要求。

六、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