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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15:46 作者:  点击:[]

沈阳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遂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408 )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 2023 年省级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范围

校内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 15 年以上(15 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1231)本科教学经历;

2. 具有教授职称;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员择优推荐,对候选人的师德师风、申报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

3.专家评审。学校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教师进行评审。

4.学校公示及推荐。学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我校推荐名额限 3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申报材料

1.2023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

2.2023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2.2),部门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3.候选人 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录像采用 mp4 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4.《推荐表》中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 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22101815:00前将汇总表、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佐证材料 (电子版)、教学录像视频提交至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各推荐部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联系人:魏来(校部108)

详见https://jwc.sie.edu.cn/info/1887/8142.htm